年3月31日晚上,聊通社小编从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开的一则食品店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获悉,当地一超市销售的一款“网红”火鸡面抽检不合格,而购销差价之大,却有点让人吃惊。年12月4日,当地市场监管局收到一个编号的商品检验报告,报告指出在聊城市茌平区食品安全抽检中,该区京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3月21日的Aji火鸡面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火鸡面是京都购物广场从茌平天豪绿健食品店购进的。又经查实,天豪绿健食品店于年4月10日在广东福盛行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了10箱该批次不合格火鸡面,规格g×5小包×8大包,采购价格为每箱元,共销售了5箱,销售价格.6元,总计货值金额元,获利元。年1月5日,天豪绿健食品店将5箱不合格的火鸡面退回广东福盛行公司。销售完毕后,该食品店未再采购该批次的产品,进货时查验并留存了供货者的资质、进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对上述产品Aji火鸡面的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无异议,并于年12月21日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火鸡面。据悉,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于年2月22日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有些地方规定,商家预包装类食品购销差价率超35%就可认定为哄抬价格。而这种火鸡面居然加价超过85%销售,窥斑见豹,可见商家之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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